持有市值万元以上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发布时间:2013-12-14 10:26来源:中国新闻网浏览:1025
新股申购 沪深交易所 证监会 投资者
  
 
    昨天,沪深交易所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交所还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

  按照两个交易所的规则,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深交所为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上交所为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证监会答问

  问:网上配售要求持有市值才能申购,但又要先缴款再配售,这和以前的市值配售做法有很大的不同,怎么体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答:本次改革调整网上配售方式,要求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目的是取消“打新专业户”的申购资格,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在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网上配售不按持股市值进行比例配售,同时规定申购上限为网上发行量的千分之一,持股多不一定获得配售多,有利于持股较少的中小投资者参与申购。

  以往实行市值配售时,投资者无须申购缴款,被动获得配售,经常出现一些投资者中签后不缴款、放弃认购的情况。网上发行先缴款再配售是经过多年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配售方式,有助于投资者审慎判断新股投资价值,理性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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